【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任东来陈伟白雪峰中国法制.pdf

America 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YINGXIANGMEIGUODE 任东来 陈伟/等著 白雪峰 美国 MEIGUO XIANZHENG LICHENG 25GESIFADAAN
定,即不得通过任何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在“布什诉戈尔案 ”中,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不服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的 判决,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以5票对4 票的微弱多数,裁定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继续人工计票的决定违 宪。我们在这些案例中看到的法治,是司法独立的威力,是法大 于权,是法律程序重于政治结果。当然,正如本书多处揭示的,美国法律判决也会受金钱、舆论、政治、法官个人的党派色彩和 信仰等多方因素的影响,因此绝非总是公正无私的。但“布什诉 戈尔案”等案例表明,美国人都认为最终接受法律判决是天经地 公民对法律的尊重,是美国法治的重要基础。
为,人们握有对生命、自由、财产的自然权利,这些权利是神所 赋予的,因此不能把他们移交给另一个专断的权力.建立政府是 为了保障而不是损害这些权利,因而政府也不能不经同意就取得 或再分配财产。洛克关于法律的观点是,人们立法不是为了取消 自然法或自然权利,而是为了赋予法律在自然状态下所缺少的明 晰、精确以及公正的实施。自然权利仍然应当保留,而且制约所 有的人,“立法者与他人平等”。《独立宣言》把一般所指的自然 权利中的财产权改成了“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在美国人的心目 中,自然权利仍然意味着“生命、自由、财产”,法律首先是为“社会契约”也是美国法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概念,其中心 内容是政府是自由的、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