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主体制度基本理论研究】宗延军.pdf

2620年4月15日 论文答辩日期:指导教师:(签字)
律限制是一对不同的概念。对商事能力取得的法律限制分为公法上的限制和私 法上的限制两种。本文对商事能力生命周期的研究使得对商事能力的研究走向 深入.理论研究只有应用于实践才有意义。对商主体基本理论研究的目的就在于 为构建我国的商主体制度,确立我国的市场准入体系。市场准入法定原则主要 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标准法定和商主体程序法定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市场主体立法的价值取向已经实现了注重安全与效率,但是真正实现在两 者之间的平衡与协调才是立法价值取向的目标。而实现上述的目标就在于建立 严格准则主义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准则主义在我国是有市场经济依据的。
theoretically in business law, is a kind of capacity, to approve busiress scope at the time of registeration,topursue particular business dealmg independently,toenjoylegalright andbearcorrespondingobligationamd duty,the author has different opinions from the existed commercia theories about the ch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