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法律问题】李乾亨.pdf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法律问题
前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迅猛,已构成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沿海许多 省市的工业领域中,乡镇企业已占有半壁江山,甚至三分 天下有其二,居于领先地位,而且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它 对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增加农业投入和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而,有人说大力发展乡 镇企业是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 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发展确实是我国农民创 造的一项新的奇迹。到1993年底,我国乡镇企业高达 2452万个,从业人数12345万人,总产值31540.
些地方专门开辟了外商投资小区.有些乡镇企业还发展 境外企业,选择一些国际市场有销路的产品在境外投资 办厂。总之,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乡镇企业的大发展提供了 新的机遇和新的场所.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发展外向型经济也不是 一帆风顺的,许多地方存在一些严峻的问题。发展外贸,开拓国外市场,不仅要面临着波涛汹涌的国际竞争,而且 还要面临着一些国家设置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障 碍.多头对外,相互杀价,非但造成肥水外流,还会遭到 外国厂商的反倾销诉讼。而我们乡镇企业的不少负责同 志对西方国家的外贸体制和一些国际惯例至今所知寥 寥。引进外资方面更出现急于求成,甚至饥不择食的倾 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