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法学】李济惠蒋森张玉华.pdf

基础法学 李济惠蒋森张玉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从1986年开始实施的第一个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已 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距离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还有相 当大的差距。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常 委会认为有必要在认真总结第一个五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从1991年起,实施普及法律常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 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保障宪 法和法律的实施,坚持依法办事,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管理 各项事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的顺利实施,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国家 的政治稳定、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特作决定如下
录 五、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 七、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八、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 五、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 二、法律的本质 四、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与作用 六、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 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二、我国的根本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我国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