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国权】.pdf

税興國權
關税典圈植 然以自主之權返之於我税權之更新在是國權之回復亦在是豚蹄如以價 寧非至幸 然列邦固許我以税權自主矣而我之如何運用其權能商訂其節目實施其 法典决非旦暮間事可以一默也不觀日本收回税權之往事乎当應年間值 百抽五之均一税率片面之協定税無條件之最惠國條款視我國所處相若也至 明治二十七年始興英國改訂商約二一十九年復與其他有約各國次第改追改約 既竣乃於三十二年施行關税定率法又公布關税法以為羁已脱推行亦易事 税率其尤著也三十九年改定關税定率法而復以牵制殊甚仍未實行至四十四 耳然以訂約之多方就缺點正多如片面之最惠國條款及主要進口貨品協定之 年為續之改約運動與各國協商新約於大正二年以前悉以缔結另定關税定
顾我典國 逃意不偏於激欲以關税損触之病源國權沉之痛史力争自主之略歷寶施税 以免神州國運之永而蕲税權自主之實見则兹之作或亦不容已也 權之规其所知於國民之前俾人人姻於關税常識相與探索力經營 民國十五年十月 宜興士毅序於京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