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保甲制度】.pdf

自序 保甲制度不為自鄉之成法,抑且為自治治國之良规 盆,逐渐改進,至宋之干安石而集大成,所制保甲之法,大精,保甲之名,因是而。在秦以 於周飘地粼之法,代因革 前,運用得法,成效特著者,有管仲、商鞅雨氏,齊能於攀雄割之,霸候一匡天下中華 能一中阙,成振四海,「使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保,委命下吏L一胡人不敢南下而收 民族能於夷秋内侵之秋,免於被左逛一之難者,管仲相桓公作内政而寄軍合固其本也。秦 馬,商鞅佐孝公一内立法度一,其基也。管子所軌里連鄉之制,商鞅所立連坐之法,背保保 甲之精。
微如水地無孔不人不為功。近年建軍成昭著,而政治乎其後者,郎由軍制保層節制 軍官保由低擢升也。某之保甲,即軍上之班排也,班排不健,焉能負連為門單位之任 保甲之不健,亦復如是。現國人能注意縣之一,知縣長之重要,已星進步之象,今後應更 逃一步集中全國人之線以及明才力,共谋保甲之充實與改進。宗黄對兹問題,彈精竭,研,或拘泥於中央制訂保甲法命之條文,或限於地方局部之私見;或重法理,忽略我國民情.後,於保甲者,或守古制而不請今法,或重新法而古制;或偏重理,或專尚實際 命主端,即根旅雁年研究心得,撰成二三万言之义,侧重近年保甲之流與補救。白王持縣政舒,法理與人,精與技,中央與地方全部通。
现行保甲制度目次 序 章二章 第一章 歷代保 五一一四 一四 第三節 第一節 第二饰 保甲沿革 干安石之保甲 王陽明十家牌法 五 第三章 第四章 中央探行之保 南昌行營創/保 一一五—八 二一九—二三四 第五章 近年保甲之流弊及其補救 三五—三八 第六章 目 次 新縣制之保甲 三九—一七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