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二次大会纪录】.pdf

國民参政會第四届第二次大會紀錄目錄 二、一開會經 四)式江主席 一)式莫席德東(二)開会式國民政府.主席朗(三)曾式何政基 六 三、.事紀(五)休曾式陳政裕光痛(一)第次会驻會委員会告交通告及問 二)第次濟告及(第行政院政(四第,曾軍事告及问(五)第五次會(政治協商會報告停止軍事街突興軍整报告及於此雨告之問)九(八)第八次會林問、司法行政、社會報告及問 七第七次会林告及問法行政賴告及询問(十一)第十一次會(教育報告及問 十)第十次会粮食告及問 錄
二、主席團及政具名單 附一、参政員出席此次大會各次會紀戴表 四三七 三、重要法规(一民参政会條例 附正第.三及名额 四五三(二民参事(三)民参政会驻会委局会想(四)國民参政會秘書處組 四五六.
開 會 經 過 第十二次會後,停開大會兩日,查各项案。照往例,分為五個查外,設二個特查,同時進行。其各别 於第十二次會提出通過.其查意見,睦提交以後各次會.查之,根據上届驻會委員會之决定,前略有變更。第一特查會除物物等案外,查原第四寄查會之交通林 水利等案;第三特種寄查會係此次增設,專查關於政治協商會及停止軍事突等案。各查會委員及召集人名單,均經主席 合供,通過組接收工作調查辨法八條,至参加調查國人選及調查細则,交由大會休會期驻會委員會决定.提组接收工作調查團案,另六件為各政員所提關从激查各地接收舞失人員等案。此七經於第十九及第二十一兩次會 大會通過。第十四次至第二十一次會睦續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