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物权论】.pdf

書學大 權物法民國中著曹 行發馆書印務商
中國民法物 第一先楼—第二道及植—第三物上晴求 本 第一所有與定限物—第二主物與物—第三動物舆不動物—第四本舆占有 第一章 物權通:ee 第二節權之得變 第一物權得更之意義 第二畅權得更之原因 第一法律行写第二法律行以外之事甲)分不動颜所共通者時效2)承 法院之强制行標的物之失—混同存期之滿了(限於有期物)物之拾得—(4藏物之發見6)物或沉品之拾得占有之失—收 求或撤之果—(丙於產所特有者—(先占及占有—附合混合加—失 清價務(限於保物体)—(乙)於不助產所特有者土地微收行使法律上消 第三款
中國民法物 寶—(乙)物上請水之要件—(丙)物上结求之相對人 第一所有之返還請求第二除去妨害請求—第三为止防害請求—(甲)物上請求之性 四 第一時效之觀念 第五所有之取得時效 第三頂 第二頂時效度之沿革 取得時效之 第四取得時效之要件 四五 有—一定期之占有—第二特要件(善意無過失)第一普通要件—甲)主要件(即心)—(乙)客要件(體案)和平占有—公然占 第六项 第一意思之失第二占有之失 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