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交涉】行政院新闻局.pdf

民 空涉
移民交涉 一,前言 我國人民之海外移殖業,端其早,唐宋以来以明清弗答。除涌貨,四外 雨朝,對華僑海外發展漠觀無,盆以僑居地方政府之抑,合殖民事人於自生自息狀熊.且有就地建,開草荣之功。惨淡經,於南洋一帶及其他各地之繁柴者矩。僧以明滑 二次世界大爆發僑民被追回國者站录。腾利以後,原居留地之府父以經濟恐,對 復員,多加阻難,亚對移民人境亦有加與之事。兩年以爽,經外交當局之须交涉,各 项問題,邀得渐見解决.二外交部之保僑工作 作。凡歸國華遣同返原居留地者,即倒交涉,得予人境,對於制移心之地區,外交部自券利以還,即参酌時研穿所得,於後華僑移民復員各端,請極展開改善工 法使放實人境限制。
(乙)返後能自生之,亦准人境。(丙)每月至少許僑二千人人境,以至全部返时止.計第一批一八九五人,第二批二一六一五人,已先後送返。第三批二千人現正在理途 政府派代表來華助合國善後教湾總署、查歸侨格,允一大奔完竣,分遣 荷東印度掌島 中。在其餘待僑仍由外交部續交涉,期其於最短期内,完成全部遣送工作.復員人境。而留居當地華僑,因兵連福結,一部分修遭害。外交部除對华僑復員事稽交涉外 荷印各地,除外小外,因印荷時起、局勢動,荷方粮食房屋寄缺,不允華 救濟難僑,荷印當局現悲歸一千四百五十人後員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