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氏宗谱_38卷首4卷 (湖北) 汪氏家谱_三.pdf

祠之为言也,五世递主,高曾祖称,泓沁公祠堂碑文 焉。疏其义,则右祀,与之分,切其旨,则成归于事之一 之为言祀也。宗子主之大宗小宗,于是乎,别以紫焉,于是乎,昭穆飨以传 子,淡泊自如,不事生产读书、不知青紫,立總不近名誉,绳绳祀之无而已。法东大不孝人也。为府君南轩公行 悠梦梦,年七十余,老病且死,祖武受书其裘,莫续其何逸 不孝哉,其何逃于大不孝故。虽然有命,焉知其可奈何而安 盖谓人之子之事,父孙与曾元之事,高曾祖事死如事,生子孙 于 四 则岁时伏有余,牺牲蓬豆有余哀不祭墓,而祭主更影堂 而祠堂夫亦本请仁人孝子之用心无已乎。汪东每念我祖祥公 典礼者。
升 分,重修 基南三升五合,大塘下三斗六升,又一斗.祠后二斗西边阮人田,基后二斗五升,又五升基北墙下四 一祠田一石零三升五合,民来三斗七升五合,照阮约平 一祠右花地一块,后抵大田,前抵大塘,后止屋檐,户众 修墙做坟之费,桥头七钱五分,山嘴二钱五分.一看祠人汪始达妻李氏,汪始通妻王氏,祠修理,男换儿喜兜鼎儿,每年给草场拼价一两,为朔望香纸 妹子戊儿财礼入 十年一转,九年存积即不论利息,已有十两之外,可谓有益于 子孙,而不负祖宗者矣。故附所书之内,庶户众知我不薄。
第七纸胜发 第三纸引兰执 第五纸兆奎执 执 堂案例 第八纸郑庆 第四纸华仁执 第六纸英豪执 执 剪值堂 第 第 九纸枝秀执 第十三纸青选执 第十五纸之富执 十一纸公祠经管执 第十纸引彤执 第十二纸阶三执 第十四纸步唐执 第十六纸正章执 祠堂条例 处一,神所柄也。故即亭为,以妥先灵焉。祠内一草一木 一小隐园间亭一所,其来久矣。柏十一株,竹数百竿。僻 之责也。亦通族子孙责也.一缸一体皆属先灵之物。不可令闲人杂還,以致损伤,看祠人 祭费,各房择一二长者入祠行礼,祭毕至燕毛堂分昭穆坐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