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研究】行政院新闻局.pdf

化 學 研 究
五、我國化學研究之進展 附 錄 中夫张究院化学联究所目餘(十九年至三下六年)
民國粵術研究最高機關一。復规定其仟務為一(一)事科研究,(二)指導聯學術之 案國民政府公布之國立中央研究院法,规定一國立中央研究院直於國民政府禽中華 研究一。該昕中央研究院事科學研究各研究所之一,以研究化上理及愿用問促進全 國化學事業之發展仟務。放其粗,即以化學學術研究中心,而簡化其行政事務至於最低限 度。在木學科以内之研究工作,由各研究員主持之,而由各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助理員,及 技正、技士技佐等協助之。所長為專任研究具之一,除事研究工作及指導研究事宜外,愈線 鹏若千人通歌研究具。研究員、副研究員之資须得院殊會之通過,而由院长聘任之.理所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