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院新闻局.pdf

用 航 空
民用航空 一我國民用航空簡史 時間均其他交通建為少,故國民政府自成立以來,對於空事業,稍經,不遗餘力。兹 我國幅員质,而水交涵均未利,對航空享業需要落切。而航空備较為易,經費(二)七七事以前 將我國發銀航之經過,及今後這之期,分於後.表演,不幸機殖命,是外國人來我國演行之始。至此七年,北京政府受外人連表演 宜統元年法國行家佛朗(Volon),在上海用姆氏飛機(SomeBiplane)試行 之激,以空中運輸重要,特立航空事宜。八年十一月成立航空亦務。至九年八月,將航空事宜人該。十年二月,改航喜移處馬航空。十七年北伐成功,該即告結 理,關仍航政司,出還科主管,以迄於今.東。
司公空航國中 上海 上海 海州 州 —青島—天津—北平 —福州—门—汕頭—香港—廣州 宜昌—萬—重愛—成都(就已立之上海宜昌開一線展成為還蓉線)重度 咨陽 一 星明 肃州—哈密—迪化(州迪 司公空航亚歌 北 北 太原 鞍—夏蘭州 西安 廣州 司公空航南西 廣州州—河內 州—梧州—桂林—柳州—-—南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