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教育公报】.pdf

山西教育公報 no-276
總 余致力國 理 四十年,其目的在 民革命 平等.凡 求 法 敬 合合合育各修规 正 山山山部级 微管 西 西西 教 部理 合 教 留 育 育 日 辣 脑 部 為 生 考 各+私 大 查事 七 立 军專學 政務 軍规 以 及 門 專 前 警程 各 門 成 上 機 學 私 立 校校 之均訓 作 立须育 人 遵主 任 校照 立 研 如 條 案刚 保 辨星 食 經 担 特 案 别 由 成行通 應章检定由 规定布告遇 欲 四 起民 中國之自由 到此 十年之經,的 及合,深 须 知 本 合 合合 山 山 知 山 西 照致 数 育 育 由 顺 行 通 為 南 则 合 合 及 京 發 發 中 考
山西教育公中央法合 學年驗落第二次以上 病疾或其他事故為無业希望者 3 4 5 有第五條情事者 反第八條之定者 每學期无故缺席至二個月以上者 第九條 第八條 同一學校者過第一學年後不得由此科改入他科達者照第七條辨理 受第七條處分之留日公費補助费學生不得再序補公费及庚補助費 留日公費補助費學生已在學一年以上者不得改人他校在公立學校者不得改人私立學校在 第十修 場許可先期呈教育部部長核准其研究實智期限定為一年至二年 留日公费補助費學生大學本科业後請求入研究院(即日文所大學院)高等學校業 後請求人研究科或實智者應山留日學生督處查明确有成續亚商得研究院研究科或病院 凡 求习學生以學習醫晨工等科者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