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上人格权之保护】龙显铭中华书局.pdf

龍顯铭著 私法上人 馆 保護 中華書局印行 与 心 5 心店
私法上人格槛之保 在私法上亦類能得相當之救濟。惟反我國,生靈塗炭為時已人,個人之人格的利,隨時隨地皆有遭受不 回,一若人格的利盆之於財的利盆,本微末不足道者然,因此被害人亦通常愿恨忍痛,而不提起此 法侵害之事,以言救濟,而法院辦理此類損害陪,大抵任意命加害人陪價少許金,乃至於動將 種,以行使其權利。事之可,无過於此。推原其故,實由於我民法專就人格權所之规定,翏二三 條,一般法學著逃均未加群研,遂不為習法之士所注意,而法官對於人格權之保所知少,辦理 之心目中无所關於人格之法律,亦无不可也。
私法上人格之保 第一節生命權之意 第三節 第二節 生命權之害 被害人得否請求賠價 第四節 第五節 葬費之賠求權:法定扶權利人之指害焙請求權.八 第二章 第六節 慰蕉金求 身體權及健康權 五五 第一節 第二節身體權及健康權之侵.身權及康之意第叫節 第三節 财證上报害之賠求 一 六四 第三章 第五節 名鸯權:旅客送人之损害赔责任 六大六 第一節 第二節名侵害之成立要件 名權之意义:第三節 名鸯權受害之救濟 七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