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民用度量衡器具检定方法】工商部工业司平准科工商部总务司编辑科.pdf

公用民用度量衡器具定方法簡目 真败 第二章 第一章 總圳:度器:第三章 第四章 衡器 量器.五 第五章 附则 附度量衛各種检定用器作法及圖樣 八 甲 Z(一)度器检定用器製作法 度检定台 市尺最器(有正負分合雨)九 甲 Z 量器检定器(二二)量器定用器製作.最器公器(分質木雨)
公用民用度量衡器具检定方法 第一章總 戊量衡器具之榆定場所,應依照度量衡定规第四條第五條之规定.而裴成之检定用器.二检定度量衡器具時。應用工商部颁發之標器及公差器,應用依照工商部所规定樣 四 三 前圖樣,出工商部制定颁發.標器之公差數。须加算入受定度量衡器具之公差内.凡不合於度量衡法,及度量衡法行細所规定者。即為不合格之器具.五,全微納之.受定之度量衡器具。應依照度量衡器具定徽收规程,納定費。於送定時 七 六 經检定不合格之度最衡器具,修理後復送定者。仍照收检定費。
(五)直尺,當其全長是否平直,尺有无残缺。(六)曲尺,應用直角规驗其角度,是否成為直角。(七)竹木質之尺。應依照度量衡法施行第十四條之规定,察其每節之長短及其厚 薄,是否合格。再每節之折合處,其分度须加注意抖合時,察其有无斜扭 之勢,展開後,是否整齊平直。(入)藤布卷尺,應依照度量衡法施行細第十五條之规定,检驗其伸張力之大小.無相當之聚固,不致因長時有張池脱落之虞。(九)鍵尺,應驗其各標牌所示長度之數,是否與逐節之長度相符。抖驗其各連接圈,有 定度器之分度及全長。以受定器,置於度器定之活板上,(下有螺旋以昇降之)與置於上之標器密接對照。其是否均匀,有無差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