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人民法定行为之析述】施宏勳中华书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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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中民國寻年九月拾五日收到.第一章 第一饰 兵役務:時人民之法定行.四 第二節 第三節 工校羲務 防空藏路.二 第四節 第石 微發义腾:的税我路:e.1.!1 六二 第一節 漢奸行 第二章际人民之家业有.eee第 第二饰 品行局 他害民國行.i0.人之所不為,人民不知共不為而為之,强人民之所應者,人民不知其應寫而不結果,我的人民多而教育不普及,員您圈而交通不發逢政府法合鲜能到達人民耳目凡政府紫止 者有之,放貴任者有之,人民犯罪案作之增多,政府法命之不能推行是赏要閃子 抗以造,政府增抗力最,拼除抗殿障,行各项殿法规,以篇殿時人民之行盘明.法题公經國民府公布,有由民,府所其他各院都會或委目会行制定会布 平時法规在立法上自有同,共影及於人民至關重大分管之類次 不下百除,亚時:改,故殿好注规其繁烈贷有過於平時,且因殿時國家利高於一,之限政府平時應人民之自由但在抗職時期,政府得因抗之需要制 于以限制,例依政的期法均愿使人民對於時法深切明,知法而後能守法,不之理也,综上所逃,時法规數既多两容又甚重要,不府侧於推行所時法合計,人民知所 法熄之规定打成一片以增加抗力成.本保根媒现行歌時法媒以一级人民對象,以社定行贫目,予祈逃,在使人民之行鸳 時期在發生以前或最事發生以後及其明!時字様奥否均之.時法舆抗项有之务現法规,凡增强抗力最或除其際之一,不货公布之 规之效力對於转殊身分之人發坐效力例如中華民國殿軍律大部用於人治食污行條 本在原题上凡時法期之内容保规定一般人民在時所為及所不為行均行引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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