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命名原则】国立编译馆正中书局.pdf

序 化學一科,所用名至终。日内瓦國隙化學食,集世界著名化學家,相典精 密商时,虽得一比较最整之命名系,然全部命名,则互四十年,而未能藏事,是在歌 機化學而止,至於有機化毕名词,概音露。兹事繁重,於馬可知,化學之入中國,垂五十年,邵名時有酸更。董其事者,在清季前後有江南製造局及 京霹警館。民四,效部市形機飞學命名草尔民七,降學名词等查,叉有元接:其後科學名密查,復密定無機有機各名司,及大學院成立,科學名税一 委员會,進行未久,而大學院改組。於是教育部福密是裁之。前後整革,要於化 學名词,仍未能有所裁定也。去夏館成立,即提流訂化學群名.同時数育部召集化 學育。
凡例 1、本原则由数育部典立館合聘之化學名容查委員會委昌,根旅民明二 十一年八月数育部诉召第之化时會大會識决家訂,是逸育部,於 十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部合公布。復依像二十六年一月教育部所召您之化學名 容查委員會决案訂正.二 本原罚分四:一、定名德则.二、元素.三、無機化合物,四、有機化合物、三、本原则除分别訂立命名规的外,於必奠时加以明及附驻,以释期命名之本 意.四、本原则所暴之例,以最普通最能例解各命名親的者霉主。先列分子式或结 标式,次列英文原名或英文學名,再次列益定學名。
目次 第一篇定名總则 第二篇元素元素表 第三篇 無機化合物 1.簡基(或根)II.二元化合物 III.復基(或银)A含氧峻根以外之截基(或根)B.含氧骏根 C酸1V.復基(或根)之化合物A.舍氧酸根以外之复基(或很)之化合物B.合氯.-19 C.含氧骏.-19 D.基之化合物 -22 E.硫(或硒)代含氧领F.酸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