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民族宪法十讲】张君劢印书馆.pdf

张 君 勤 者 中 華 民 國 民 主 慧 法+講 80744430 商 務 印 書 館 發 行
中華民國民主徽法十 成之法即此類第二日聖君暨相之患法如德國於一八七.年你士制成之日本自明治新仲 博文制成之日本帝國法此第二類我幼時開俾士娄伊文之名梁任公岩意大利建國二传中 瑪志尼與加富洱之為人而慕之誠以此數人均為安邦定國之人物也然自雨次大最之结果之其君 暨相之法經不起外之武驗為狂風暴雨吹打以去矣其以人民為基太之法政人民成一片遇敢國 外惠人民不特无怨言反而愛國之心尤加强其政府開於和大計因受人民监格亦不至於犯大錯獨裁 國家决難與之比撕呼我國之事制者當亦知所执挥善國家立長治人安之期碰平 民國三十五年八月十五日 装君勘
目次 自序 第二序 第一 第二 國家什要患法?吾國患政何以至今有立第四講 第三 國民大問题 人權為政基 三九 第五 第六 立法權(立法院等)行政權(總統與行政院)七三 第八 第七 司法立 民主國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