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学行政总则】苏州中学苏州中学苏州.pdf

第一章組織大 蘇 第二條 第一條 本校遵照江省立中學校粗暂行條例略加通定為本校粗大 木校遵照中华民國教育宗旨實施健全的公民訓棘培養青年充分之知能就升學偏師资訓及其他 學 行 第四條 第三條 业陶治分别設立學科 木校分設鄉村師部及鄉村師實驗小學其組另定之 本校分初殺中學及高中學雨修业年限各以三年為原 政 總 第五條 第六 本校分設實驗小學其粗另定之 本校校長由江教育長聘任理校用人行收及一切計書設施事宜 第 第七 第八條 本校校長辨公處秘書一人理學行政文計一人或二人 本校設教務訓務事務三各設主任一人分别設教務員訓育員事務員若干人 章二 第九條 教務處得分册問書義等股 教務處承校長掌理課程支配孜查效
(四)社會學科 凡肚會學政治經濟史地等學程均之 第十九條以上各部科主任校長辨公處秘書首席教員教務員訓育員均由專任教員充任之业由校長量其務 州 之繁诚少其授课時間 第二十條本校設校務會由左列人員粗之以校長為主席秘書為副主席 中 學校長(二)校長辨公處秘書(三)教務主任(四)訓育主任 主任(七)初中主任(八)鄉村師部主任(九)實小學梭長(五)事務主任(十)育主任(六)師科(十一)各学 行 政 科首席教員(十二)專任教員代表 前專任教員代表由全體事任教員選之除上列當然會員外每五人额定一人每學年改選一火當 第 稳 期 第廿一條(一)學校具方針 然會員仍有送權 校務會得番左列事项 一 章
第廿五條 師筑科主任為主席 本校師科會由師筑科主任鄉村師部主任教務員全體教育教員及實驗小學校長粗之以 州 薪 第廿七條 第廿六條 本校各學科股學科會由各學科全體教員分别粗之以首席教員為生席 本校設體育委員會由左列人員親之以教務主任為主席育主任為副主席 中(七)體育致員(八)校(一)教務主任(二)微育主任(三)訓青主任(四)師箍科主任(五)初中主任(六)訓有具 政 行 第廿八條木校軍事訓委員會由左列人員組之以校長為主席軍事教穹為副主席(一)校長(二)軍事教宫(三)教務主任(四)訓育主任(五)師科主(六)育教員 第廿九條(七)軍事訓員(八)校 初中學及鄉村師部設分部會以各該部主任為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