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概论】陈顾远正中书局.pdf

大 保 顧陳 學 用 法编 遠 行印局書中正 書 概著
恐年來不特與相搏抑且與病宜家人既輪流造化小完所蓄之微格尤不能適愿此間氣候而 稍振之後公教學之餘整居不大而又不雅之陋室中以短魂之目力小窗透來微光於幕夜之時問帮油燈 越邀以室内蚊除成聲而環室外爭而喧然此稿移於此聲中逐渐完成日著作界一稿 青之後每於首有會卒成書道或所不免等不過自之未必印一會卒有如今日者不 二 究難為同愿繁繁應各章之條敷或多或少不必彼此相等而寫稿另有章法每之分量即不能不 之寫此稿也原仿保险法分章之例列写失保险及人身保三福以之覺定法律奥寫 之耳為章有四日保法规日保险概念日保主日保险利益是也本瀚者明其韩也就保险法之码保险契 法一義而管之耳為章有四日保险契之本融日保契之效力日保险契之類别日保
保 公有之保险法中所未见者當然不在学遇之死然在今日之则不完炙沉其他之修正夏有 西 蝶 有氣创為新作然亦不為出版家所值今既有機會而寫此稿力求與法同新逐修密扣固无待悬之 别無他意而水火又保常人所观鼎足而三常今此稿未施行之火险有開法规如將現 海上保法规既已見踏行且其性贺為损失保险之一其规定於海商法中者乃純然沿革上之理由亦 已施行之水洪规置不似亦整重失宜故在此稿中除將上保與火笑保险及资任保险列福损失 除不数 之或示其同或申其者登亦過泛也 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五日陈萬於北碚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