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社会主义】冈村司印书馆.pdf

序 會者也其方法其目的则一故會主羲者不可不及民法以為改善會之工具而草民法者尤不 民法者保私人之權利以持會之秩序者也社會主羲者研究社除會不平等現象以所以改善社 此數者背與改善會有莫大之保如無切實解决方法社會之永久安寧移難實現 可不群考會主义以為立法之根當今之世有數大周焉一日所有權間题一日劳動問愿一日家族問题凡 民國十九年五月焦易堂序 劉君仁航張君銘慈近有民法與計會主一書於上各間题均有深切之見解用數語以弃其端 序
民法宾社合主谈 害得失其有可行於我國者印為政策之一然何必团於民法之箍國竟可就政治經之得失而究之 返復致意者也 此蓝為博士从去世前二十五年所執肇由是可見其最生對於『民法奥肚會主羲所立之志而於筆中 本書所收錄文最早者禽明治三十八年作成最新者保大正二年所脱稿均先後登戴於内外羲京都法 完华以下特赐吾完成之 本書前半經剧先生自為校訂余所者承日本上青年自山田四郎氏多指教希高明正之 民國十九年二月四日張銘慈於上海
民法宾社合主藏 第一.能 第二款工规 九二 八一 第三款 契 第一饰 第二節 第二章家族制度 親族之将來 家族制度之 1 第三節 第四節 女子之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