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续志】四 - 郭世棻.pdf

洪雅縣志卷之七 記啟序呈書 銘 学 猛 以濟寬 同治乙 正進士 天下有日刑無罪日殺不辜而可之 政平是 也残害民天下有不刑有罪不殺有辜而可之 善政乎是弛也驰亦病民先王恐残者之流於融 也於是存不忍刑人殺人之心而制必能刑人殺人 共淮系忘参七 藝文 之典陰用其權於刑殺之外而刑殺之所不及者亦
車之於地也不於羊腸而於康舟之溺於 消也不溺於瞿塘而溺於潤盖戒险盯夷玩平则 覆也治民亦然今夫盗古之不者世肝人之肉 动 人之財暴展恣雎其甚矣有限金於此取而 阳洪之内则盗跖必望之而去非蹈之忽个而忽 廉 也洪之之烈之也民畏猛之烈也過於洪 而其為不也必不如盗蹈故先之寬以和其情 藝交 濟之猛以柔其氣势至便而收效捷寬之梁肉也
六一切刑弛禁務為姑息至所為整齊風俗之 與商鞅韓非同類而之法合之不行宽之不 上此其故也是以莫如厚而重莫如信而一民 見有必而不以匪人幸也故宝加则知榮 期 无刑又日威克愛此物此志也若夫篇恭口禽 德大以覆平正以制刑措不用與民休息無 為而無不為也無治而無不治也其為聖人乎其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