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夏氏宗谱_35卷_含首2卷 (湖北) 夏氏家谱_三十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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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真兴夏绵銘名下子姓為业此時值價九人三十串 文正人手热欠親疏贺儀一在内其有大小樹木礼 存證 中 楊金義 李成广 内自大之後复人管业票有昊立此大契永道 傅曜能 雷雨志 余正敢 傅相 嘉九年十二月初四日 李必彩 夏國富 親筝立 文 家 邑颖 山 去丑 梅 双合 脉亲 酉 墓 阁 三面
数丈面曾經庭訊明確筋呈契據圈说粪員前往查 勘府圖對无合就定事寶以决理由查大理院 五年上字一九九判侧於告争不動產所有權者愿推定 占有人在占有物上有合法權利應推定其權利為所有權 而對於占有人提起回復所有權之新者非由原告山確寳 明占有人權利不可是法律主持占有人但 原告能出確实自推定其几所有權本徐家山山 自石至界石為兩造共不争之点所雁研究者即入 界石斜至大以下之山场一面耳原告大契據前洁嘉二 十一年由文楚買得扦葬之业載明左抵大石窖石直下哲 田道光戊申年復刊有氏及公界石棵字樣今百数一年 四界明斯據尚无不確兹就被告所主張者證明之提出同 治元年及五年之契其鼎亚无確標的惟元年之契只戴 左松山一面上抵夏人填界查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