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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试论建国初期的立法工作 丁云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述了建国初期我国立法工作的进程并总结其经验教 训。本文认为:建国初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首先摧毁了国民党政 府的旧法制,同时开始新中国的立法工作,结合各项重大社会改革运动逐步建 立起我国人民民主法制的法律体系,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国民经济 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其它各项社会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为 后来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本文也指出:处在新中国刚刚建立 这种特定的历史时期,立法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试论建国初期的立法工作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后,伴随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和巩固,我国的人 民民主法制也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地显示出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文化 大革命”期间走了一段曲折的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强有力的社会主 义法制,“文革”期问法制建设遭到严重破坏给我们留下了惨痛而深刻的教训.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是建 国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