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谈对我国督导制度建设的启示王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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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 谈对我国督导制度建设的启示 王佳 一九九四年四月中文摘要 教育督导制度从产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间经历于很大的变化.的观念、性质、功能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督导一改从前仅指上级行政主管部 门对下属部门工作的视察、监督和考核,面是提倡在督导人员和教师之间建立 和谐、动态的人际关、运用集体智慧改进教学等督导的现代观念。督导的性质 从“督察”、“权威”的性质逐渐向民主的、指导的、帮助的性质转变。督导 功能已从单一的“督察功能”向服务功能、导向功能、法令执行:行政视察、教学输导、信息沟通等一多种功能转变.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的不断提高,我国教育督导制度也不断地改革、逐步走向完善。前言 教育督导机构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专门负责对教育工作 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的行政机构.现代管理科学认为,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部分是科学管理的有机结合,是管理工作的三个重要环节。督导机构的性质说明,作为科学管理的组成部分,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子系统,它与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平行,在管理机制运行 中起到保证和制衡的作用。教育督导是对执行环节的监督指导,也是对决策环 节的信息反馈,没有教育督导,教育方面的决策就难以得到很好的执行,也没:有专门的反馈机构,不利于正确地验证决策的正确与否。因此,经常的、系统 的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育事业宏观管理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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