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罗马法的复兴及其影响元诗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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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一13世纪开始的罗马法复兴是西欧历史上的一次重大交革。罗 _马法复兴有其重婴的历史地位,它不仅是歌洲大规模文艺复兴运动的先 罗马法自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开始献默无闻,直到12世纪罗马法才 得以复兴。罗马法复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因为西歌封建化完成 后,西欧城市兴起,工商业经济发展迅速,造成社会关系的变化。城市 市民开始运用罗马法原则来谋求自身利益,封建国王则为实现集权和统 一而与城市结盟,共同反对封建贵族和教会,罗马法则是其斗争的武器。俏若说中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是西欧历史上一次革命的话,那么 12一一13世纪开始的罗马法复兴则是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应该恢 复罗马法复兴应有的历史地位,因为它不仅是欧洲大规模文艺复兴运动 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法律,它包括从公元前6世纪罗马形成 奴隶制国家至公元6世纪查士丁时期之间罗马国家坝布的法律。罗马法 分为公法和私法,前者是有关国家组织的法律,如政府的活动和公共事 务:后者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如调整私人关系,维护私人利益。古 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公法是与罗马国家状况有关之法律,私法是与 个人利益有关之法律。公法中包括圣职(祭司的活动)及国家职务(国 家机关的活动)。新,查理曼提出“国王是公平和正义的象征”,并依据“整帝的意志具 有法律效力”的原则,以“王室法律”取代以往的成文法即“公药”.其次在立法程序上废止“公民大会”立法权,代之以“费族会议”借助 智囊团来提出议案。同时他颁行一系列如主室官员地位权限,教会干预 俗界事务权限,关税和商务法规等數令、法令,实行巡回裁判制,委涨 地方巡回法官,根据自己“训令”维持法律统一。然而,查理受的“主 室法律”大多只具有公法的性质,而且遗到封建主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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