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乌托邦与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李春青】.pdf

论文试图从主体维度阐释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生成、演变的 基本线索及基本形态。作者认为,代表这一主体维度的不是个别 文学家或思想家,而是整个士人阶层。这是一个“集体主体”而 不是个体主体。它的社会境遇、心理状态、价值选择升华为中国 古代占主流地位的思想文化,然后文开华为审美观念和文学价值 观。论文的逻辑展开即是以士人阶层的主体性为起点的.论文第一章论述了士人阶层的生成、整体特性及中国古代文 学价值观的发生。士人阶层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它是由失去政 治、经济地位而只剩下文化知识的破产贵族,以及本来就没有政 治、经济地位,却获得了文化知识的庶民子弟构成。
知性的探索,而是一种价值的赋予。在他们看来,大自然是规范 君权的超现实力量(在这里自然被抽象为“天”或“天命),是人格价值的本原(所谓“取法自然”、“以德配天),是情 感寄寓之所。士人阶层对自然的这种价值赋予表现于文学观念,则是一系列原来表示自然存在与形态的概念,成为重要的文学价 值范畴,例如气、清、远、风、高、淡、大、丽,等等。这表明,自然在士人眼中不是与人无干的客观存在,而是生命的象征、人 格的显现。这是士人阶层天人合一、物我一体这一传统观念的产 物,这一观念反映着士人安顿心灵,或云自救意识的深层心理需 求.论文第四章部析士人阶层人格的二量性与古代文学价值观的 内在冲突的现象。
This dissertation aims at interpreting,from a Subjec- tivitydimention,the genesisand development of literary evaluation in ancient China.It is the whcle group of scholars,instead of individual writer or thirker,who represent the subjectiv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