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辑要】.pdf

江蘇省民政廰法合蝇要第二集目錄 下法命 第一類務 中央國旅指之位博一照 地方建立理像應先將模形是中央核始得合.中央發仰分布 國府决毁理像及罪辨法轉遵照合 规定集會恭理造之國轉遵照 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决七月九日為國民革命軍師念日 轉行中央决開於政實施各案應將進行狀况時報告合 轉發中央决第三灭全國代表大會未及各项提案仰分遵辦合 發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决確定訓政時期物設之實施程序及經业案合 二 五 政不得中品合 省政府抄發中央訓部與工作上有開之行政機聯絡法合 行政機開非經中央核准不得派人前往海外何部楼治及宜慰華僑合 六 四 一 江省展政法要
民國十八年以前之位章一律止合 設等縣新省會建事业歸各主接理以资合 縣長官等比照市粮法规定為若任 務會决分期裁撤各省特派交涉署及各坦交涉暑轉行一知照合.國府核定裁撤交暑後 縣政列以外之人不得要求叁加 *縣政府局對於所行交辦法 解释释政府行政會规程第二條第三之意羲 第二類官规 中央决治權行便之规律案博行照 指示政存亡.共之羲通遵 四 中央决任用各省高行政人具原即合 治權使之规律案内考試權及察權與内政職掌有關者清辨法合.保障人確基 禁苞路而.
ki 禁止死刑用靳 刑被告不得用刑贵 禁止莲街示浆等法外刑及宣告死刑首陳合 六五.六五 禁察 十七年六月公布之縣長辨理盗阴案件考行條例著即止合.革命念日及其他合節除明文规定者外一律不放假合.官東請邮按照部定式造具清.第四類 民政 指示訓政設施之要 縣粗法應先辨理事分施行 各縣隔愿逗照縣綫法第六條规定辨理合 规定各縣縣區暨鄉镇公分標 各縣迅將市鄉行政局結東生隔公所合 江蘇省民政法合要目錄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