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宪法】.pdf

此限.第二千六條 凡由受俗地者之死去。若有于,可由地方官及他官吏 以所與之召唤默,視所價格。押收登死者俗地上所存之動座.既清。则不得更取。且此押收登簿。须以其地之公正人為見。右所餘之 之物外,悉交其所人為死之用 產,悉依照死言。交與所之人。若死者無右之贺貨時。则除妻子当得 切動座于其最近之親族及朋友.第二十七條若自由民死去無言時.则于還主後。于神寺前。分配其一 收其米及其他動產.第二十條凡之警務官及他官吏。非現交金且得賣主之樂許。不得買 第二十九條凡警務官。對于士族之自行或撰人代行之城堡成備,不得合其支 出金。若自率士族义人之于軍像時。士族于奉命徙軍之不復為右 之成衛而貴務。
第二十八條 十子之後見股木股不得有之.如無證明事實之可信人。唯由一人之揭告者。官吏不得據之而 第二三十九條 置人于法.地。及送軍力于其地.處刑,放追,及其他不問出于何法之損害。又不得不依右法。而入自由民之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凡商買,于營业賣買之业不問水概得自由出人居住于英國。對 决不觀人之權利及眞理之裁判。又决不否拒之淹滞之.之一依古來習惯。艳不課以分外之税金但爭之時。敢國之人。不在此限.然当開之初國人民在我疆内者暂留置之由之裁判長官察我國育民 者。亦使得安全无損.在國者其受待遇何如。若為身體財產皆安全無損。國育民之在我國 英吉利 第四十二條将來無何人。
若有樊端時,其查之法。應由郡内良民選其郡内士族十二人十二人于 郡内宣誓而番查之。蕃查之後。告之。在外國時告之裁判官長。務於四 第四十九條 十日内。除去樊端。俾不再生.凡英國臣民、所以保无二心、而多于之子及書。概即付 第五十條 還其人”當由各地方,悉去格刺多特阿色斯之親族。將來永不使彼等 在英國内有地方管,更由衡平法裁判所,點去英格拉多、乡、色哥尼 安多利由、比達、加翁。斥加翁多、色哥尼、寒島列、多、瑪勤兄弟、飛立布 第五十一條 瑪庫兄弟、及其姬基鳥列又彼等之家臣.國家既歸安穩,其屋自外國有害吾民之兵卒弓。悉遣散于國外 第五十二條 由,權利者当速付還其主。若于此等事件起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