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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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件之提 戊、關於案件收結事项 一、最高法院民刑案件之收 己,開於司法刊物事填 央委具會戒案件之收 三、行政法释之 一法解释案之 二、歷年制例要旨之定及刊印 庚、關於照督法律學校事项 一、解释法合件數表 附表 二、民事第三案件收結件數表(1 四、行政案件收結件數表 五、中央公移員德戒案件收結件數表 三、刑事第三案件收结件數表
經本院以院合修正止或合准修正止者二十一件.一(二)所属機關呈中心工作調整辨法之核定及公布施行 本院所機關,分掌第三蕃民刑行政及公務具戒事项,以辨理案件為中心工 明定標,不足以資依據。經於三十一年年移合據各該機關分别呈中心工作調辨法,(作,其任務達成之要鍵在安與速,除所辨案件力求安協外,應如何督促進行,期臻迅速,非 具體實在,果能切實執行,即工作效能增進,速之旨不難澈,本院自應續督促實施,中央公務員戒委員會查察戒事件進行辨法)予以核定後合公布施行。各該辦法内容 以策效果。(三)實施提蕃法之復 迄未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