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民刑诉状汇编】.pdf

钟全 民刑狀丁 左.商 右列常事人問因國占基地繁經本暑理判决如 物 堂 原告章喬等有遭字四廿北名柴街口章海如等興章淇基地料葛案 章海如代理律師 楊埠章氏試寓基地五分被章阿執有口貂奥縣公署民事棠 原告章海如年未群貂與縣人住東開 章春喬年四十三璇貂縣人作城同上買柴場街口楊榭埠下戎字四十二號平屋一所計地 若周即另有原告孫座和等於乾医年問先人契 村 被告章阿即章淇年六十二貂與縣人拆造藉昆為已有民等查悉理伊竟置之不 孫和年三十四貂與縣人居孫端二分三作為子弟愿武寄宿處自科鼎停後然人 問途致他有粼居章阿資該產為無主竟敢控自 楊榭埠 保人凌潤齊年未群貂與縣人作址同上 豐五年契王莫氏戎字三十八號平屋一所民
章春喬年四十三縣人住東關.宣航元年吴樓氏賣地契一(甲二二)民國二 年吴傅忠找契一(甲三)民國二年世德 商 孫慶和年四十四全縣人住孫端村.賣地契一(甲四)民國四年章寳堂典賣 契(甲五)民國二年章寶堂地契一 密理制决如左 署民國五年八月十二日第一蕃洪聲明控本七)王慶户除單一(甲八)吴是除罩一 主文 地已與協升公記之章子卿属契一(乙 一)又上首光三十一年俞佐賣屋契一叉光 事實 控费用控人負 分書一(乙三)章茂祭后管雨本(乙四)二十年陳康尾契一(乙二)劉姓老 摘示之事實相同依證通例得為引用本密可探用 有效章孫雨姓不能管业關於本案之事實與第一番~ 十六年馮遠思典契一(丙一)又同年羅信一 串三(乙六)被
后管以為佐其單可以定被控人章春 等提出乙號各為主限管有戎字四十號地五分四口浙江高等密判廳民事判决上字一三一號 記 宜王鑫山 之根孫和等提出丙號各為主很管有我字 四十二號地二分三之根據權原均甚明確自不能 由控人空越權出賣则該控人與凌姓所结七 制决 上 告人章 埠商 淇年六十三蕨貂奥縣人住楊樹 分地之買契自不能發生法律上之效加凌姓 严能於倩權法内向控人追還契價原判责合 被上告人章海如年未群全縣人住東關 章春喬年四十四餘均仝上 被告(即控人)如數還價興凌潤戶取消賣買契 由凌潤斥還以便原告(即被控人)章孫雨 商 孫和年四十五全縣人住孫端村 中華民國五年十月四日 回井合控人負据控費用特為制决如主 二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