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货币法暨中央银行法规】.pdf

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 德國貨法暨中央銀行法规 中崋民國廿三年四月印
二一、五、十及五十連登分尼各種辅)(六)一九二四年三月二一十日鼓新銀法(經一九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2)國 貨法之修正本及三马克新銀雨種)(七)一九二四年四月八日中央政府财政部長之怖告(规定鼓一馬克 1 一、五,十及五十國家分尼各種辅)(八)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四日中央政府财政部長之怖告(规定鼓鳞一,家马克及二國家马克新銀雨種)(九)一九二五年四月十七日中央政府财政部長之怖告(规定鼓一國 马克及五國家马克新銀兩種):(十)一九二五年八月十日中央政府财政部長之布告(规定鼓二國家 一四(十一)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五日中央政府財政部長之怖告(规定鼓五
德國貨法暨中央銀行法规(二)一九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貨法 第一條德國政府探行金本位制。國單位,定名日國家馬克Ra 第二條鼓國種類如下:mark。每馬克分為一百國家分尼Reichspfennig.十國家马克金。(一)二十國家馬克金。(二)整 货 法一至五國家马克之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