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工商交通法规辑要》,资料类别为政治法律资料。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本数字文件共410页,文件大小约17.74MB。
![[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工商交通法规辑要] 扫描预览第1页](https://img.cuwen.com/p60/01/496362_01.avif)
- 专题
- 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工商交通法规辑要
- 类别
- 政治法律
- 页数
- 410页
- 大小
- 17.74MB
【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工商交通法规辑要】.pdf台灣工商交通法规鞭要第一 目錄 郸 政法 政匯法 郵政金法 鐵道船舶政法 银道船舶郵政规则 郵政法、鐵道船舶政法、郵政分法、郵政金法、電信法及無線電信法施 開於軍事郵件之事项 行有關之信省合及告示中信大臣及信局所事之掌理方法 國際郵政规则 附參考料 台灣工商交通法规要第一自航 空 永空法 富信電話 信头 象电信社 私露蛋信规则 合電规 電信線電結線建设条例 督府氣通知電报规则 官應州然彩电信線活规 外国絲报规,交通甜要第一辑 目镰邹政法 明治三十二三年三月十三月 法合第五十匹號 經帝國會之协赞裁可政法、兹公怖之.修正明治四O年法合七號、大正五年十七號昭和六年第四號 第 第 二 一 條 政 政由政府掌理之.無论任何社人,不得以書信之送為營业.業經營者;及其代表或代理人或其他业者,不得以其運搬方法,為 他人送書信,但應以附属貨物之不加口附件,或送貨單(亦可為 第 第 四 三 條 單)不在此限.條:券執行“之送信反收信差,或政导用車馬,遇有道路障,无法通 經營者,不得拒艳局托件,但此時那局支給相當之溪費。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显示下载地址,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问题反馈:cuwen#foxmail.com (#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