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会议之理论与实施】蔡佑民本立书局.pdf

先觀爲快 高一涵题鹰 孟学长惠存
民會之理舆贺 民於革命後應取得之基本權利,將予反對革命者以口。故本書主張制定法,為民之最大 定。其時尚在中央未即伏定於民提出法問题之前,而木書業群細之论列矣。此其要點三.命,而開於人民享有之消極的基本權利,稍極的本權利,参政權,經濟權,更须為具之规 間,或亦少補於清?國人不以陋而教之,使得逐渐改正,受賜者,更不催作矣.作者問世之始,鸣蚓,无當高深,唯以寒,投之鼎固无似,而壁冷 沈增藩兄之辅助傳得早厥成於此致謝忱焉 作者於時深得法政大學教授朱文高一涌雨先生之指示陳人先生之校止点君模陳以束 蔡佑民於上海法政學院。二十,三,十。
民會之理興资施 第二民九張貂主張的國民及民十四段旗瑞所召集的普後一七 第三项 民十四理主張的國民 第二章 國民會在治上的根據 第一简 第一 各國.黛治 黛治的意义 一五 一五 第二项 第三项 我國的黛治 黛治與民治 第二 第四项 訓收的意義,國民是由治達到民治之政治的手段.1 四 第一頂 第二项 什做訓政 什是政時期 七 第三訓政在革命上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