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方略】孙文正中书局.pdf

宋子文
國民政府建國大 人口查滑楚,全縣土地测量完竣。全縣警僑辨理。四境能横之道晰作成功 以轨行一躲之致事。得選員。以立一縣之法律。始成一完全自治之縣.而其人民會受四權使用之訓、而完其國民之羲務、医行革命之主羲者得遇縣富 九 之樓有直接馥决法律之樓.一完全自治之縣。其國民有直接官員之。有直接能免宫員之耀。有直接创制法律+徽税。旅可随時照價收。自此火價之。若士地因政治之改良。社會之進步、而 每縣開創自治之時。必先规定全縣私有士地之價。其法由地主自银之,地方政府照,增價者。则其利赏為縣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土地之收。地價之增盆。公地之生。山林川之息。水力之利。
建國力路 革命 先生建國大稠二十五條。為施行三民主羲。五權法之基。而國國家長治久安 之至道也兹特將先生親筆稿村石印。以供先观之快。作民國開創之典焉.妻宋龄跋 革命 開遇非常之。當出非常之方以應之。今者入乘我建未定。金融恐。而擢我古.以常情之。我为无能抵抗之理。在人周知之素。而密之熟。故甘冒不而行之我國人 皆知亡國亡。與其不抗俄屈辱而亡。若抗俄而為肚烈之亡。故國一致。矢死靡它也.以文觀之。民氣如此。寶足亡。惟必出非常之策。事乃有濟。非常之策為何。為政府國 民言之.第一。行革命以解决財政之困難。今日我之不能言者。无過於財政困難。自南北一 後。課借外。以救我金融之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