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拔提书店.pdf

中國國民棠歷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目錄(二)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一)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民國十三年一月 民國十五年一月(四)第四火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三)第三火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民國十八年三月廿八日 民國廿年十一月廿三日(六)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五)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民國廿七年四月一日 民國廿四年十一月廿三日 附抗建國颌 附 錄 二 一 香港兴中會宣言 檀香山兴中會宣言 民國元前十八年 民國紀元前十七年 三 四 中國同盟會宣言 中華革命宣言 民國三年七月 民國元前七年 五 六 中國國民黛宣言 孫總理興越飛聯合宣言 民國十二年一月一日 民國十二年一月廿六日
中國國民压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然丽當時之際,乃適不如所期,命號成功,而草命政府所能實際表現者,為 民族放主義。會几何時,已為情勢所迫,不得已而與反革命的專制殺課協。此種妥協,實間接帝主羲相和,為革命第一次失败之根源。夫當時代表反革命的專制級者 免國内之延長,且尚未能獲一有粗有紀律能了解本身之職任與目的之政放也。使當,寶袁世。其所换持之勢力,初非甚强,而革命入乃不能勝之者,為當時欲竭力避 時而有此政,即必能抵袁世凯之陰,以取得勝利,而必不致為其所乘。夫袁世者,北洋軍之首,時與列强勾結,一切反革命的專制,如武人官僚,皆依附之以求生 存,而革命人乃以政權渡於彼,其致失败,又何待言。
中國國民欢代表六會宣司 後耳.可知其無粗无方法无勇氣以為法而門。患法之成立,雕在强及軍之勢力覆之 二日聯省自治派 當分其權力於各省;各省自治已成。即中央政府權力日,无所恃以為思也。不思今日北 此派之,以為造成中國今H之象,由於中央政府權力過重,故 京政府權力,初非法律所予,八民所承,乃由大軍丽得之。大軍既持挟暴力,以把持中央政府,復利用中央政府,以充其暴力。吾人不課所以大軍之暴力,使不 得换持中央政府以為恶,乃反欲藉各省小軍之力,以前中央政府之能,是何為耶?推其結果,不過分裂中國,使小軍各占一省,自利盆,以與换持中央政府之大軍相安 此浮眞正的自治,必待中國體獨立之後,始能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