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现行法规辑要】.pdf

现 行 法 目 四
第 第 五 六 務委員分日翰流到,理常務委員會之决及一案件.中央察委員除移員外,得受中央察委員會之委,分赴各地執行 工 第 七 盛察事移.會一切事務.一中央盈繁委員會處,其下分務、查、稽核、三處,理本 各部會愿局及下部之工作逃行事宜.二、中央盈察委員會,得設中央務工作考核委具會,理於考核中央 分及财政報銷之復事宜.三、中央察委員會,因事货上之必,得番核委具會,理於靶 第 八條 之.秘書處組條,中央務工作考核委員會规程,及族委具會规器另定 第九條本會組法,有术到苦,悉依總意之规定。
现行法规么 第十條本條例自中央醫察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决之日施行.中央察委員會核委員会规程 二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五届中央察员会十六次常会决通 二十九年二月十七目第五届中央篮终委員会第二十五次常會修正 第 第條 本规程依中央察委員會組德法第七訂定之.三十一年十一月九日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員会第四十一次常会决修正 中央察委員會核委員會(以下本》設委員五人至七人,以中头 察委員候補察委員中指定之.盛察委具會秘書長為主任委员,餘由中央监察員會常移委員會就中央院 第 三條 本會之職靠如:一於處分紫之馥.二、關旅政案件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