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捐与市政】陈震异.pdf

【警捐与市政】陈震异.pdf

厅 與乎市無政治丽應建。立之精確明。至足佩也.友人陳君震显。以新著警捐與市政相示。蓄就北京言之也。其於警捐之達反租税原遗害市岷.市政二字。與北京相聯。盖始於前清政查館纂京師市自治會章程。至民國初年。万脱 試辦。且以修理道路為主故也.市政公所成立後。經費什九由警。最主要者。為車捐。即汽車。馬車。人力車。貨車。等。有士車捐。路燈捐。皆名為公捐其捐無定。酌量住后之贫富耐差。計各项全年收人一 是也。其次為樂后捐。鋪捐。而鋪捐限於商店。非如近日之斥捐也。此外於自由捐性者 於人力車夫之血汗也。其征收機開為工巡捐局。或各品警著。惟車捐征收最雞。非帶有强制性 百为元。而車捐则百分之六十。引 民國肇造。攘迄今。時君子。靡不日民智未通。民權未發達耶。然自師警捐題發生.然。國會提案取消。其主管機。沾沾以樂捐非强迫。夫樂捐者。自勤性質也。課税者.法律事實。確與民智民權有切要關係。是不可以忽而略之也。市民請。興。官府多不 被動性也。今警既載在國家算。復加重人民負担。定章程。明合辦理。云如有中 破者。本写持地方治安起見。怨在所不解。理。其自耶。抑被勤耶。凡具常 生凋傲。達於極點。其能捐者。朱門碧后。高車馬。政府中之官人耳。患法第五條 者。類能之。若之為樂捐非强迫。不民之甚著。即護步日捐。重事實也。京都民 院部各法定機開。何莫非在地方之列。該章程自應明白规定。著者自序 吾人為征會的勤物。不能索居。獨自生活。必依附國家團證。始克途其。则凡國家公共 费用者哉.國證。理政務所經费。语人當然负担。无可推。笑况保護人民幸。持公共秩序如警察 沐雨。職尤辛。苟无以持其生計。因而影於治安。告市民利害切己o自無坐不之 來北京當局。警無着。瓣警捐。既已實行微收矣。夫些察公共市政之一端。而員 理。惟查北京警祭。自有清倡瓣以來。已感二十餘載矣。經費早列國家孤算。不開有所短.乃近來警。忽欠至七八月之人。然七八月以前有着之警。果安在乎。即警費歸地方負 担。亦應將崇關税收市政公所捐。歸此项開支。若其不足。再行課之市民。殊不為晚。今以 北京市民負担之崇税。乃移作國家一般經費。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