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按】康有为广智书局.pdf

【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按】康有为广智书局.pdf

康南海先生中庸注 中庸者子思逃聖組之德專明孔子之聖道非泛言德行也然二千年人人 之寡能之故孔教間而不明康南海先生乃創發明之此非為中庸一 篇之注庶孔教之本求精粗可得而窥南海先生各經注次第出現特以 此篇孔教全體故先發之欲明孔教者當必先概為快也 佳新三角次者二角 廣智書局白中華民國書法草案發凡 之售草君土立崽之法以英慰法最美而依據之今易共和而英實篇共 中國危迫甚矣非空文之意法所能救也人本不欲费筆黑以陪末惟戊已 不足為剛會之探也癸业二月十五日康有為 和王國美法二系實由英出不相遠也门人固請少易而布之知不可行聊備一 应法何為而立也為敬人專制期而也為去人主和有其國而如也為安圆家而 官哪斯聯人得其所而如也昔吾春秋前天子侯大夫專制其天下國家而私有之暴 虐其民孔子乃作為春秋定天子侯如知士民之名分各其職小太有無相侵處 法之下故日春秋以定名分名分者小之今文之限大之郎希文所法 O) Constr=tion為士衡顺也希之義興中之體略同焉但孔子體之為義天地 概中華民國慧法草案發凡偶 如 列為共和工 一即近 O 王國宜其產出羊 美法 O 二刷皆篇共和國也 不恶以无政權故 民 共之不能利 O.私 之 於 O 旅友 存此 也 若其未得即流血 O 此伴食费之大世静何哉盖? 血百萬而力争之所争者以 人所争者天下? 有而 有?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