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理学发凡】巴得生太平洋书店.pdf

行 比 法 理 學 發 凡 上海 太 平 洋 喜 店 印 行
法律之總而言者也,何者,以我國法律古無民刑之分;而此時之法 律,又率由刑法構成也。此一行之後,而我國法學,逐因而在不 里.穗稽重遠博士日:中國無法律折學,其言或稍過,非燕因 白:重以比年以,中原多難,國勢不振,四粼費言,藉口於吾國司 比者,法治思想漫全球,而吾中國受其波及,亦不能不有以 之司洪改良,途欲刻不容。近數年來,民刑法典,业已先後 法之落後,而有使裁權之創與護,受此欺陵與壓迫之餘,而吾 行,而释法文舆法制之專書,亦已相無出現,獨於法律哲學一 科,然無所見。此亦可見人之急近功而忽遠效,重技而輕理 之陋習,仍未能除也。者不敏怒然之。
之,何其不陷於黄失之境哉!余内之有所成矣。巴得生教授近著 稍,獨能提要元,一一倘,所縮成寸,在作者则业裁雨 之,以供网人之參考。漠霹後,文四餘言而於學派之主张奥其 索按圖,在者便,是真一部良好之法理學人門書也,故於付 梓之顷,特改颜之日比法理學發凡,以期舆本交内容机而引起 者之注意焉.者學植淡薄,而於法律哲學,尤乏深研,然操躯,無當,以為不可教而教之,幸选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