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欧宗佑.pdf

欧宗祐编 書叢法政 民 法 则 商務印書館發行
民法则目次 第一章 第一節律之本 主權者命合—國民精神表現—法官發現—見 第二節法律之分類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公法與私法—普通法與特别法— 主法奥助法丨—强行法舆任意 第三節 法—國内法舆國際法丨 法律之本位 固有法與糍受法 第四節 法系 羲務本位—權利本位—耐會本位 目次
第五節民法之解释 關於時之效力丨—關於地之效力丨開於人之效力丨 關於事之效力 總説 解释之重要一 解释可補立法之不足 公解释 二解之類 私解释 三解稞之方法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行政解—學解释 文字解 理解释 理法學派 四解之派别 附 自由法學派 目次 推定—第三人—成立與發生效力—對抗—善意與意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