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须知】司法行政部中国文化服务社.pdf

司法行政部编 國民文库 公 證 中國文化服務社印行
公 證 须 知
公知 人加以辨,作成一種文書加以明,這就叫作證私證書,簡一 二,公證人因所作成的文書,為一書L。私書經證之後,其 内容载的證據力與公證書完全相同.國家設立公證制度的用意,是要使人民就他所做的法律行為,或其他關於 私權的事實,由此得一個確實的明方法,原來普通民事药的發生,大都由 於權利義務不楚,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以致演成。倘使經法院公,也容易判断是非,不致拖延時日。况且法院作成的公證書,假使裹面寫明 證法院便有案可查,權利義務對明確,以後便不致發生诉;即使發生 一得受强制執行字樣,就不用再提起,可以直接聲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