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编释义】楼桐荪编上海法政学社.pdf

【民法物权编释义】楼桐荪编上海法政学社.pdf

例言 物權义 一本書保就國民政府颁布之民法第三物權逐條明其意羲故名日民法 界之查開且足供學理上研究之料 本書明法意極為群伸者一而知立法理由之所在不足供司法 俾者晓然於中外物權法之歷史足供學者之參 一本書於各種物權首先揭明其起源及其沿革旁稽各國法制内蕃本國習 本書用語遣務求明不尚深期於通俗共晓 本書於前大理院及最高法院判决解各例暨司法院解稞例凡與新法不 觸者概行探人伸供引用其與條文不合者悉不鐵 一本書解稞法文率以成例為根據然時代不同成例恒有變更設遇將來變更 成例時本書亦當隨時訂正 民法物權释義例言第八章 第二利楼 民法物權粹義目 典 eee 一九五 第九章 第十章 占有.留置權 附施行法 七一民法物權释義總明 法者须知除民法第三广定之普通物權法外尚有其他之特别物權法存在如業法渔業法著作權法等 皆是也 以上保就物權法之性質位置及其团加以朋以下更就物權明之(甲)物權為直接管其物之權利(二)物權之性物權者直接管特定有物之對的權利也析言之 權與物的係為問接的物權與物的開係為直接的例如物的 買賣買主之標的在於物然在買契成立後買主有要求主交付其物之權利其在未交付之前 買主尚不得支配其物故其與物之開係為問接的必待主實行交付其物人於買主支配力之下而後買(乙)物權以特定物為標的之權利 主舆物之保始為直接的故物權都直接行於物上之權利也 特定物者指定某物而不可代以他物者也其得代以數量品質相 特定物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