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币革命逐渐实行方案】钱币革命讨论会筹备处红杏山庄.pdf

請讀者注意事 此順方案 救中國之不二法門行一處治一處讀者 幸事實上切實思索勿為浮言所 一 者如有疑 請检查國代用券條例草案释疑 及各種條 例按語,如為解不滿足 或疑點有漏列者将理由開 示作者當負明白答覆之,惟毫無理由者恕不作復
奥胡院長展堂書 錄 舆鳳曹谷書 北平自治會國代用券案蕃查會報告 朱君之覆呈浙江张主席難先書
國代用券為革命之實行的方法 僧廉而易製。不比金銀之本質價昂而難得。故之代表百貨也。其代表之一失。成為 空頭票。若仍流行於市面。生矣。而金銀之代表百貨也。其代價之性失。而本質有 值。仍可流行市面而無。此兩物代表百貨之功用同。而性不同。故流行之結果有别。背 人不知此理。故無設法防其流。今吾人既明此理防之法无難。其法當設雨機關。一 專司之發行。一事司之收。之功用既為百貨之代表。發行之時。必得代表之 貨物。或人民之負。而乃生效力。(略)當之存在發行局。未生效力之。或必需 以金銀。或貨物。或產业。允换之乃生效力。如是之流於市面。悉有代表他物之功用。貨 亦永無流之。一轉移間。而全國财源。可大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