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愿法令汇编】陈启钊中国书局.pdf

新法合棠目錄 第一法 第二一關係法合文件 七(乙)國民政府訓命(甲)案件送達書類辦法 1訓(丙)行政院公文 3饰告 2指
8行政 9行政.費保例 一九七 1行政 10舊行政條例 2售.條例(附)法草案(壬)案件書類選錄 1書 3决定書 2答書 一三四 二一四六(癸)行政院决定書查表:一九九 法命目錄完 新法合 目錄
新法合 第一 法 新顺法眼昕 第一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官署之達法或不當處分,致損害其權利或利者 當處分。(九五) 得提起.法處分,保指行政處分之反法规者而言;若于法规無反而寶際上有害公者,即不 六.所達法或不當處分,不問為稽極或消,严须足致損害人民權利或利益,即得提起。(九?商民不服税關處分,自得依法提起于财政部。(五)官署對于人民立私立校之呈,批分不谁,自法所處分之一種。(一一二)為限。(二六)商標法十九條四等,乃期間之特规定,非商標事得提起者,以各條所定者 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