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pdf

第一炬 大满民事松律草案目錄 密喇衙門 第章 第二章 事佛管辖 域管辖(第一條至第十二條)(第十一三條至第三十六條 事民清天 第四章 第二章 合意管辖 指定管辖(第一三十七條至第二三十八條(第二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一條 L 诉 第二福 第五章 當事人 蕃判衙門職員之避拒却及引避(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二一 案草律 第一章 第二章 多數當事人 能力(第五十三條至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至第九十四條)十四 第三章 第四章 诉代理 辅佐人(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一百零九條.
第二款 第一款 通则 人(第百四十條至第三百六十三條)(第百六十四條至第二三百九十七條)六十五 六十九 第三款 第四款 書證 锰定(第三百九十八條至第四百十四條)(第四百十五條至第四百四十六條)七十五 七十入 民 大 清 第五款 第六款 懒 據保全(第四白四十九條至第四百五十七條)(第四百四十七條及第四百四十八條 八十三 八十四 事 第六節 第五節 關席判决(第四百九十二條至第五百雾八條)裁判(第四百五十八條至第四百九十一條:九十一 八十六 密 律 草 第三章 第七節 假執行之宜示 初級蕃判之程序(第五百零九條至第五百十五條)(第五百十六條至第五百二十七
大满民事律草案 第一密判衙门 第一章事物管 清 大 规定外均依本律辨理 第一條判衙門關於民事之市物管轉除法院制法及其他法律有特别 民 拆 事 第二條 第一 初級判於左列案件有第一蕃管辖構 因金额或價额涉其數在三百以下者 律 品涉者 第二業主典租户因接收房屋或潘使用修瓣或因業主留月之家具物 案章 第三 第四 届主與屋人因届慵契約涉其期限在一年以下者 旅客與旅館酒飯館主人運送人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因寄放行李款物 第五 品涉者 旅客與旅館酒飯館主人運送人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因房飯遵送費涉 者 第一福 客衙門第一章事畅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