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一九八二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选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教务编.pdf

王仲兴 曹培 武善秀 王顺生 龚惠平 蓝蔚青 倪力亚 涂光禄 孔海立 崔维征 马西沙 郑秦 目录 学类 类 学 历史学类 法 列宁对苏维埃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道路的探索 文 八卦教世袭传教家族的兴衰一清前期八卦教初探 数罪并罚若干问题初探 清代州县民事诉讼初探 国际法上人权概念的发展 福建事变及党的策略 五十年代中期以来苏联的东南亚政策 葛兰西对意大利革命的探索 贵阳方言语音研究 论狄更斯长篇小说中的儿童形象 试论斯诺陕北之行以前的思想发展 清代州县审判试析
关注的问题。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深人研究数罪并罚问题,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批判地 吸收古今中外的合理因素,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服务,对于完成荆法规定的任务与实现刑 本文试图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基本理论为武器,在理论界研究成果的基础 上,结合司法实践,对我国数罪并罚中的部分问题作些探讨。由于水平的限制,谬误之处在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一、什么是数罪.二、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三、对同种类数罪应当 一、什么是数罪 在讨论什么是数罪之前,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数罪并罚。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应当正确地认识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犯罪 构成是以犯罪概念为基础的.离开犯罪的概念,脱离犯罪的本质特征和法律特征,也就无所 谓犯罪构成。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同志片面地理解“依法从重从快”的政策,为了凑数,将一 般违法行为拔高为犯罪,而与它罪实行数罪并罚。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形式主义地理解犯 罪构成,把犯罪构成同犯罪概念割裂开来,从而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这显然是错误的。又比 如,通常所说的吸收犯,是指几个不同的犯罪行为被其中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的犯罪。常有人 举出刺杀被害人,同时刺破衣服的例子,来说明这是杀人罪的行为吸收了毁坏公私财物罪的 行为。这是不恰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