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论】佟柔等重庆.pdf

1988年12月第一版 企业法概论 出版、发行(重庆长江二路205号) 插页2字数212千 印数1-5000/D,21.
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具有一定权利义务的法人 实体。从改革的实践来看,越来越多的企业日渐摆脱对行政 权力的依附,成为市场运行中相对独立的主体。既往的经验 表明,如果不运用规范化和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来确认和保护 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把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企业和职工的关 系明晰化,那么经济改革就难以顺利发展。所以,制订和颁 布一部具有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 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紫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道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颁布和施行,必将对我国 的整个经济改革特别是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的城市经济改革产 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度重视。从理论上说,职工是国家的主人翁,但事实上以前 并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职工行使主人翁的权利,因而 职工主人翁的主体意识十分淡漠。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充分 调动每一个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全民所有制工 业企业法》规定了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并规定职 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 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些规定对于增强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 识是十分重要的。第五,《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在规定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时,强调了政府对经济的间接管理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