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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衡经济学导论 魏杰著
序 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实现国 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但是,无论在我国旧的经济体制下还是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 以来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都曾多次出现经济失衡问题,追使我们 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进行经济调整。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会发生 经济失衡,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无关,而是由于如下两方面的原 因:一是宏观经济指导思想上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经济工 作的指导思想上往往脱离国情、超越国力,急于求成,结果造成 经济的剧烈振荡和失衡。其具体过程是:追求过高的速度一实 追调整。二是经济体制方面的问题。
济稳定极为重要。建设的规模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 了,就会出现经济混乱.两者合适,经济就稳定。当然,如果保守 了,妨碍了建设应有的速度也不好。但是,纠正保守比纠正冒进要 容易些。因为物资多了,增加建设是比较容易的.而财力物力不 够,把建设规模搞大了,要压缩下来就不那么容易,还会造成严重 浪费。”①要使投资规模与国力相适应,应遵守以下三条数量界 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长速度应当略快于国民收 入的增长速度,而不应快得很多。只有这样,才能使投资规模与 国家的财力相适应。这条数量界限,已为世界主要国家的实践所 证明。1951一1980年,苏联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