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杨瑞龙周业安.pdf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 杨瑞龙周业安著 出版、发行 社址:北京海淀区万泉河路66号 总编室发行部esp@public2.east 新路装订厂装订 850×1168毫米32开11字 2000年7月第一版2000年7月/F1366.
首言 代理成本,如果保留既定的制度框架,国有企业的“内功”是 很难练成的。我们分别从不同的理论角度进行研究,基本上同 意后者的观点。接下来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是,怎样改进国有企 业既定的制度结构?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并不赞同全面的 私有化方案,特别是我们不赞同把古典企业制度作为改革的目 标模式,这就需要从理论上和经验实证上严密论证我们与其他 杨瑞龙在《经济研究》1995年第2期上发表了“国有企 业股份制改造的理论思考”一文。他在该文中提出了国家所有 必然派生出政府代理以及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是国有产权 的两个基本特征,在保持上述特征的条件下对国有企业进行股 份制改造,不仅难以保护国有产权,从而
首言 我们的研究发现,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论可以在企业契约观 中找到根基。这就是给定一个初始状态,其中具有不同物质资 本和人力资本的个人或组织通过谈判来分配各自的责任、权利 和利益,谈判的结果就是形成一份有约束力的契约.由于人的 有限理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及个人或组织初始资本存量的不 同,导致权益分配的不平衡.给定一个动态的干中学机制,利 益相关者之间会展开再谈判活动,以寻求对自己最有利的权益 安排,这种再谈判过程导致了企业制度的演进.由于不同的权 益主体会针对各自的环境作出相应的反应,从而会形成多元化 的企业制度,并且各种制度在特定的条件下都是有效的。 